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、规划局、城管局(城管委、公用局)、供热办,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,石家庄市园林局:
现将《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。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8年3月26日
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
一、工作思路
2018年,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以提高建筑能效和发展绿色建筑为目标,以科技创新为引领,继续完善政策、创新机制、加快发展,高标准、高质量、高水平推进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。
二、工作目标
——城镇节能建筑占城镇现有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8%;
——建设超低能耗绿色建筑20万平方米;
——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%以上;
——装配式建筑建设积极推进;
——新建建筑中新型建材应用率达到72%;
——建设科技在住房城乡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。
三、工作重点
(一)建筑节能
1. 强力推进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。持续开展“建筑能效提升工程”,把超低能耗绿色建筑作为重要工作来抓,推进试点示范与区域性规模发展相结合。继续抓好高碑店市列车新城项目等的建设,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超低能耗绿色建筑。
2. 把75%节能居住建筑建设落到实处。认真总结2017年5月以来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实施75%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工作,严格工程建设中执行节能新标准监管,确保执行新节能标准达到要求。因地制宜抓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。
(二)绿色建筑
1. 强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。把绿色建筑纳入整个工程建设管理程序,认真实施《河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》,推动绿色建筑认证的市场化进程。积极发展太阳能热水系统、浅层地源热泵系统、空气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。有计划地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。
2. 全力服务雄安新区建设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的安排部署,全力支持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建设、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、装配式建筑建设等工作,支持开展雄安新区高标准绿色建筑研究,创新绿色建筑指标体系和实施机制,促进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建设。
3. 提高新型建材应用水平。持续推进绿色建材评价工作,开展预拌混凝土、预拌砂浆、砌体材料、保温材料、陶瓷砖、卫生陶瓷、建筑节能玻璃等绿色建材评价,扩大绿色建材消费的市场份额。发挥“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使用备案和信用平台”的作用,加强建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。持续推动市、县新型墙体材料(技术)下乡宣传活动。
(三)装配式建筑
1. 编制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。颁布实施《建筑用钢型材标准》《钢结构建筑围护结构技术规程》《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》等钢结构建筑标准,印发河北省钢结构工程定额及工程量清单等。
2. 培育示范城市和龙头企业。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市(县)培育工作,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。支持建筑业企业、建材生产企业等转型发展,继续培育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,积极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。
3. 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。指导各地明确不同地区、不同类型建筑中装配式建筑的具体要求,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建设,推广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,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。在装配式建筑中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。
(四)建设科技
从促进行业发展的大局出发,继续完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,进一步激发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的活力。
1. 开展科技攻关。认真实施《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》,在城市功能提升与防灾减灾、市政基础设施、城镇生态环境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、工程建设实用技术、建筑产业现代化、城市管理智能化、行业信息化技术、绿色施工技术、园林绿化等方面,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。
2. 强化成果推广。抓好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、绿色建筑技术、装配式建筑技术、行业信息化技术、建筑业10项新技术(2017年版)等示范建设,大力推广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产品科技成果应用,提高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工程建设科技含量。
编制《河北省推广、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(2018年版)》,淘汰落后建材产品,推动建材行业转型升级。与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举办“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典型案例展示交流活动”,总结交流清洁取暖工作中技术成熟、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例,促进“四新”成果的工程应用。
3. 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。研究和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工作,组织编制《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18-2020年信息化发展规划》。开展基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BIM(建筑信息模型)技术应用研究。继续抓好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省级平台、市级中转平台和能耗监测末端采集项目建设。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,在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,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智慧发展。
四、工作举措
(一)加强法规建设。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立法,配合省人大做好《河北省绿色建筑促进条例》审议工作,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法规依据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工作。
(二)完善技术标准。完善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、超低能耗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技术标准。引导企业编制施工工法,促进企业实现技术积累。
(三)强化激励机制。继续实行和进一步完善资金奖补政策,加大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、超低能耗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等的推进工作力度。
(四)严格监督指导。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和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。强化执法,规范程序,实施问责,确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标准落到实处。